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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ober 04

    一见钟情

      工科学多了多少会有些毛病的,再加上“可知论”的鼓舞,总觉得事情都是能有个说法的。
      潜移默化地给周围的一切事物构造原型,然后抽象出来,当成一个数学对象来看待。和人聊天的时候总是情不自禁开始使用各种公式和推导阐述这些问题,结果是被人说:你有病,干嘛想的这么复杂。觉得有些冤枉,因为真正复杂的并不是我,而是这些问题本身,我试图去用自己学过的东西去模拟去表达,正是想让它能够简单化,可以被理解,多少能让自己活的主动些。
      痛恨超出自己理解范围的东西,痛恨自己不能解释的东西,把一切事物化简到基本公理或不用再证明的定理上去,这便是工科式思维。
      这并不是迂腐、教条,某种意义上的自我保护而已。
      
      对待感情这个东西,多少有点想把它简单化成一个两值逻辑,0或1,接通或者断开,爱或不爱,复杂一点也希望能将其量化到一个值域,用分段的方法决定感情的程度。
      并非不相信故事里的东西,我也会羡慕上杉达也,也会期盼打电话能呼唤出我的女神,但我明白故事里的某些东西本身就是个极限的概念,永远别指望达到,所能做的只是去趋近而已。
      
      萧瑟说什么都不信,我想不会是这样的,总是要相信什么的,多少有点盼头。
      我现在是相信时间这个东西的,摆在一起久了,没什么原则性差异,自然会好些,分的久了自然会差些。说白了就是日久生情,在我能够验证这个的正确性的机会里,它都是正确的。
      你可以不赞同,因为我也没说它是绝对正确的。道理是说给自己听的,自己能被说服就可以。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呵呵,又一个极限的概念。
      
      有一阵子我偏执地追寻一个答案,却始终得不到。没有这个答案我无法搞清楚很多事情,这让我觉得郁闷,不痛快。
      现在我还是无法知道,但是由此而生的郁闷的频率和程度越来越低。这个答案生效的时间区间已经过去了,或者说这个答案过期了。我已经没有了得到这个答案的渴望,甚至已经不愿意知道它了。也许这就象萧瑟说的,随其自然是最好的方式,随兴随缘才会兴尽缘到。这个命题等价于:不要多想。这有投降的意思,但对自己有利。虽然需要个过程,但是乐于去这样改变。
      只是有时候脑兴奋起来又会有知道答案的渴望。我寄希望于若干年后,很想知道已经不再多想的自己得到答案会是怎样的表情。

    没什么为什么

      傍晚的四岔路口。
      每次散步到这里,我们就要分手。互相道个情意绵绵的别,便可以回去享受属于自己的美梦。
      红灯还在亮,LED屏告诉我还有25秒她即离开我走到街对面,然后回家,现在还剩22秒,21秒。
      侧过脸去,看见她孩子般跟着数数,神情专注。
      我喜欢看着她的侧脸,看着她的眼神专注于别处。
      还剩10秒。
      她转过身来看着我,笑着。
      离别在即。
      我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我说:“有很重要的话对你说。”
      我想她很少能看到我那么严肃的神情,反倒觉得几分滑稽,便笑开了。
      声音很甜。
      “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我有几分犹豫。
      “别这么严肃嘛,笑一个。”她用手指戳着自己的腮帮子,给我做着示范。
      我一把扯过她的手,“真的……很重要。”
      她有几分吓着了,脸红红的,却很快恢复了平静,装做生气的说:“别这么凶嘛,我得走了,回去晚了妈妈会骂的。明天告诉我,好吗?明天我会好好地听。拜拜吧!”她笑着,蹦跳着穿过斑马线。
      看着她的身影,感觉有几分复杂。
      有时候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正要转身时,听见她在对面高喊:“明天要陪我好好玩啊!明天对我是个很重要的日子!!”我想说些什么时她却跑了,这个丫头从不给人一点机会。
      红灯又亮了。
      
      
      
      晚上很热,有点睡不着。翻开一本杰克伦敦的书,依旧是看了很多遍的《毒日头》,幸福的结局,看了很多遍的《马丁依登》,悲哀的结局,然后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我们的游乐计划从早上9点开始,这时我还有点睡眼惺忪。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节目,逛街,吃快餐,转转小公园。但是她异常地兴奋,至少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如此兴奋。这是个重要的日子,但是我毫无印象,既没有生日节日,也没有纪念日。被她的情绪所感染,自己也有点想跳的感觉。
      又是傍晚,又到了四岔路口。
      LED屏上的数字还在跳,红的。
      我看着她的侧脸,但此刻她的眼神专注于我。
      看的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突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暮色中她的神情多了几分恬静,“我突然想赶快道别,赶快过马路,赶快回家,赶快睡觉,赶快结束这快乐的一天。不知道为什么。”
      “可又不想离开,总觉得离开之前要发生什么,是不是很怪的感觉?”她努力地笑了一下,或许是劳累的缘故,有着一点牵强。
      我看着她。
      我说:“分手吧。”
      斑马线的绿灯亮了,一辆豪华跑车踩了个急刹,稳稳地停在了线后。
      
      
      
      我坐在卖当劳靠窗的桌子,刚才开始下雨,通过玻璃可以看见满街匆匆来去的人影,不太清晰,映在玻璃上的是流动的色块。
      她打了电话回家,晚上不回去吃饭。
      然后对我说,最后要吃一顿卖当劳。
      我占着两个人的桌子,等着她去点餐。
      等我将目光转回来的时候,看见她已经端来了东西,食物很丰盛,应该都是我喜欢的。
      我想过去帮忙,她执拗地转过身子。
      总是不给我机会。
      “人有点多呢,一下雨就都来躲雨了。排了好长的队。”一放下盘子她的手就没的闲,比画着一个长度的概念。
      我习惯性地笑了笑,看着她忙碌着“排排坐,吃果果”的游戏,仔细的分着每个人的食物。
      “不减肥了?”我指了指她的食物,异常丰盛。
      “哎呀,”她有些懊恼地叫了一声,然后闭上眼睛,两手合在胸前,嘴里在叨念什么。
      “阿门。”她吐了吐舌头,故做神秘地小声说:“上帝说他原谅我了,但下不为例。”
      “阿门。”我笑了,“看在我的面子上,希望下次他也原谅你。”
      然后打开了汉堡的盒子。
      
      
      
      一人又加了一杯可乐,继续坐着。
      窗外的人还在穿梭着,却没有声音传过来,只能听到她的吸管来回敲击纸杯的声音。
      “昨天回去我看了一部漫画,”她的视线依旧停留在窗外,“安达充的 H2 。”
      “这个我看过。”我的目光也在窗外游荡,不知道她在盯着哪里。
      “看到结局的时候觉得有点难受,觉得心里捂的慌,象是堵着什么。我真的不能理解相爱的人却要分开是怎样的一种想法。我告诫自己不要象他们一样啊,不要错过啊,那样太悲哀了。”
      她突然转过头来看着我,笑了。“可是今天我就真的这样了。”
      “世事难料。”这是我的结论。
      “是啊,自己都觉得好笑,好讽刺啊。”她的笑容又出现了一下,很僵硬的那种。
      
      
      
      “想起我第一次看见你走在雨里的样子了。”离上一句话已经过了一阵子。
      “那时我是什么样子?”
      “没有什么特别啦,是个背影,你很夸张地甩着手,嘴里好象还在唱歌。”她突然高兴起来,比画着我走路的姿势。
      “呵呵,想起来了,后来你叫住我的。”
      “就是,就是。然后看见你的表情啊,呵呵,好玩死了,好象被抓到小辫子了。”
      “是吗?”我呵呵地傻笑着,挠了挠头。
      “对了,对了,当时你就是这么挠头的,很cute耶!”她开心的笑了,目光游离在时空之外。
      
      
      
      一人又加了一杯可乐。
      “其实我昨天就有点怪怪的感觉,说不上来。隐约觉得今天会是我一生难忘的一天。”她用双手握住杯子,想用嘴把吸管从洞里拔出来,却总是不能成功,最后决定放弃,又把它顶了回去。
      “在下午的时候我还在笑自己太多心了,这不过一个很一般的日子而已。过去很多天都是如此,将来很多天也不会有变化。”
      她紧紧握住杯子,低下了头。
      我不知道这时候还能不能握住她的手,一只手尴尬的摆在桌子上。
      她放开了杯子,紧紧握住我的手。
      “还是朋友吗?”
      “当然还是。”
      “这话听了怎么这么熟悉啊?好象是背台词呢。”她又笑了,却没有抬头。
      
      
      
      晚上23:34,卖当劳要打烊了,我们站在路口上拦车。她轻轻地靠着我,眼睛闭着,有些疲倦的样子。
      愿时光能够停留。
      来了辆的车,她看了看我,说:“再见。”
      拉开车门的瞬间,她回头猛地抱住我,我抱着她的肩头,无法看到她的脸,却分明听见她在说:“真的不能继续了吗?”
      然后猛地挣开,钻进了车里。
      车子呼啸而去,溅起一滩积水。
      
      
      
      我看着它消失在拐角处,手还保持着拥抱的姿势。
      一辆的车在我身边停下,司机冲着我喊着什么,然后悻悻地离开,送给我一身泥水。
      我突然想起来,刚才是我们第一次拥抱。
      却在这样的场合。
      
      
      
      早上八点被电话铃声吵醒,因为感冒头还很疼。
      “早上好啊!”电话那一端是她轻快的声音。
      “从来没有想到过早上给人打电话是这样好的感觉,就如同醒来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你。呵呵,早晓得以前就应该这么做的,当初为什么这么傻呢?”
      “感冒了吗?一定是受凉了,要注意身体啊,这是你的好朋友善意的提醒哟!”
      “……”
      “……”
      “喂……在听吗?”搁了一阵子,她的声音小了很多。
      “早上醒来的时候,以为自己做了一个噩梦,把自己吓坏了。”
      “我坐在床上,就这么坐着,坐了好久。”
      “然后我才明白,原来都是真的啊……”
      “好伤心呢,真的知道什么叫心痛了,真的好痛啊,好痛啊……”
      她哭了。
      电话被挂了。
      我握着听筒,一遍一遍告诫自己:你已经没有选择了。

    说什么是什么

      她说:“你是个太监。”
      我脸上堆满是谳谀的笑容,捏细了嗓子:“老佛爷,时辰不早啦,该起啦。”
      她哈哈大笑,玄即说:“你是汉奸!”
      我腰一哈,一手从头顶摘下不存在的帽子,往胸前一搁,笑容跟刚才差不了多少:“太君,这里的八路的多,皇军的小心。”
      她笑的靠在椅子背上,缓过来时就说了两个字:“鬼子!”
      我腰一挺,一手又把在腰间虚构的军刀上,一手捏着下巴,眯着小眼,学着某个年代里大家喜闻乐见的太君形象狞笑着:“中国的花姑娘狡猾狡猾的有,太君的喜欢。你的,跟着我,钞票,大大的。”
      “傻子傻子!”
      “呵呵……”我的嗓子又换上了当年某片子里有个叫山瑞的大傻特有的笑声,眼睛呆滞地望着她,“姐姐,呵呵,姐姐,抱抱,我好怕怕。呵呵……”说着就把一个指头含在嘴里。
      “哈哈哈哈……这回你是哑巴!”
      “呵呵,姐姐,抱抱……”我还在吮着指头。
      “嘿,说你呢,快给我装哑巴!”
      “呵呵,姐姐,我是傻子,呵呵,反应慢,呵呵……”
      “少来!”她一脸厉色,“想装傻,没门!快,哑巴!”
      “啊喔啊啊呕啊啊啊咦啊啊啊……”我只好用各种不同音调的元音叫唤着,手也没的闲,一个劲地比画。时不时用上一点喉音,搞的象声带破裂似的。
      “哈哈哈哈,这个学的象,好,这回装狗!”
      “啊喔啊啊呕啊啊啊咦啊啊啊……”我急了,继续用元音制造噪声,一脸焦急的样子,时不时指指自己的耳朵,晃晃手。
      “别装蒜,我说你是哑巴,没说你聋!快!”她用手拍着椅子边,一脸不耐烦。玄即又换成了严厉的目光:“警告你啊,别这么盯着我,喂,听见没?”
      我没搭理她,弯着腰趴在椅子背上,继续死盯着她的脸,眼睛眨都不眨。喉管里断断续续发出低频的“呜呜”声。
      “喂,抽风啊,装疯狗?”她有点怕了。
      “呜……”声音逐渐大了起来,我的脸也开始慢慢向她靠近她的脸。
      “喂喂,想咬人啊?”怕归怕,她还在笑着。
      “噢呜……”我吼了一下,眼睛突然死盯着她的手。
      她下意识地把手往回抽。
      “噢呜!!”我猛地吼了一声,一把抓住那只手往我嘴里拖。
      “啊!”她发出高频的尖叫声,拼命往回拽着,另一只手则在我的“爪子”上敲打。
      总算是挣脱了,我发出不满的低吼声,收回爪子,脸却还往前靠近。
      “好啦好啦,不学啦,不学啦。快停。”话是这么说,她的身子开始往后靠。
      “喂,好啦,听啦!别说你现在是狗,听不懂人话!”
      ……
      “我求你啦,好啦,不学啦,人家怕啦。”
      ……
      “哎呀,别再靠过来啦。”
      ……
      她往后挤着身子,缩在角落里。
      “噢呜!噢呜!”我嚎叫两声,上身猛的朝她扎了过去。
      “呀!!!”
      在她的尖叫声中,我在她唇上吻了一下。
      她吓的懵了,缩在那里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喔呜……”我已经换上了属于哈巴狗的献媚的叫声,在她脸上蹭了蹭。
      她的脸红红的,眉毛往下垂着,刚才挡着眼睛的手在我脸上轻抽了一下。
      “真讨厌。”她喃喃地说。
      “喔呜……”我又轻吻了一下。
      “讨厌。”
      “喔呜……”再来。
      “讨厌讨厌。”
      “喔呜……”
      
      这个循环被边上的一个声音打断了:“哎阜城路就要站到了啊,阜城路站到了。要下车的赶快往门口走啊!阜城路站到了!请把车票给我看一下!”
      
      我一把把她从椅子上拉起,牵着往外走。
      她依旧脸红红的,乖乖地跟着。
      
      “哥们儿,受累了。”一直坐在后面的一个家伙开口了。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一下:“伺候女朋友,应该的。”
      她跳下车,捂着胸前的包,恢复了之前的跋扈:“快说,上哪儿去?!”
      我抹了把额头的细汗,心里叨念着:理解万岁。

    菜版梁祝

        我不明白为什么女子长大了就一定要嫁人,还是嫁给一个从来就没见到过的人。
      我叫梁山伯,生下来就注定不会有做女子的可能。我想女子一辈子一定过的很特别,是我所不能想象的奇幻,但是我始终不能懂为什么她们要嫁给自己从没有见过的人。我不知假若自己是女子会不会懂,反正我不可能是,所以注定无法弄懂。
      我生来就渴望明白女人的想法,那是个未知的世界,是我所不能闯入的禁地,但也因此而有诱惑力。然而在我的时代里每个女人都用各色的衣裳包裹住自己,躲在深宅大院之中。我只能捕捉她们的身影,却总不能去贴近她们的内心。这让我心痒痒的,愈发不能忍受。到了这样的地步有些人便会想娶个娇妻回来研究,也有人会偷偷爬进高墙之内探寻。但是我不会,我选择了看书。
      我也说不清楚书里到底都有些什么,只是隐约觉得那其中生活着很多古人,身形已朽,但精神常在。我听着他们讲诉自己的经历,从中找寻自己所要探询的东西。我明白了天地之大历史之久,也接触了我所想了解的男女之情。然而他们总是说的很浅,点到为止,不愿深谈。这让我还是很疑惑,心里有了一种有形的影子,却总是不能去具体描摹。
      
      后来我有了个学弟,叫祝英台,很聪明的样子,聪明得让我觉得是个女子。
      我觉得他一定是个女子,并不能说出原因,但是却很确信。很多时候自己会有些毫无由来的感觉,但一定正确。
      但是我照样叫她学弟。这个年月只有男子能做学弟,女子就只能呆在深宅之中。我不愿去戳穿她,因为我戳穿了她就没有了学弟,没有了学弟我便失去了一个机会,一个去禁地探险的机会。我想在她的身上我能探询些什么,我不能说清那到底是什么,但是确定一定有。所以我是块木头,至少对她而言,总是傻傻地叫她学弟。这很好,她达到了她的目的,我达到了我的。事情不外乎四种模式,损人不利己,损人利己,利人不利己,利人利己,能做到最后一点并不容易,现在做到了,所以很好。
      我喜欢和她一起念书,去琢磨一些我已经想明白了东西。但她总是有特别的见解,是我所没有想到过的,而且应该是我不可能想出来的。她不在意的时候我总会呆呆的盯着她的额头,那是禁地之门,流露出的思想灵异的,鲜活的,是我所生活的世界之外的,这更激发了我在其中探索的欲望。
      我贪婪地吸收着她的想法,并乞求更多。
      有时候我也会感觉到一种冲动,我想那便是书里所描绘的男女之情。与我们交流的感觉不同,是一种来自内心的燥热。我觉得自己是可耻的,我更喜欢思想的交流,讨厌这种燥热的感觉,它让我有种揭穿学弟的秘密的欲望,这将阻断我们的交流,所以我有时觉得自己是可鄙的。无耻得如同一只春天里求欢的野猫。我想我们是特别的,与那些书里千篇一律的故事是不一样的。
      
      然而她还是走了,并非我想揭穿她。
      禁地之门关上了。
      我追求一种完美,所以希望她在我心中永远是个聪明的想法怪异而灵性的学弟。我送了她很长的路,带着我所惯用的傻傻的笑容。我有些觉得她希望破解这个秘密,然而我回避了。我想,这段时光应该能成为美好的回忆,所以不能让它的结局有些残缺。
      
      我还是看书,却总是无法深入其中。书中的古人依旧在谈心,却总是不能入耳。
      他们太死板了。
      我想我有一段美好的回忆,便常常拿出来回味。然而我渐渐开始怀疑自己,怀疑这个回忆的结局是否完美,怀疑自己做的是否正确。
      我太执拗了。
      我经常做梦,把曾经的故事重新过一遍。但是每次到关键的时候总是有些修改,以至于我总不能继续,惊醒以后便无法睡去。
      梦太完美了。
      
      有种感觉叫幻视,很多事情在眼前经过,却有不辨虚实。
      有种感觉叫幻听,很多话语在耳边想起,却不知该回答哪句。
      我觉得有点疯了。
      我想我有点明白男女之情了。
      
      我要去看她。我这样对我的老师说。
      
      再次的相遇已经在脑中想了千遍,却没有一遍和真实的相同。
      这个世界上有种东西叫错过,没有抓住便不会再有。
      我留下一封书信,但是并不期待结果。
      总需要一点希望来支撑,即便它本不存在。
      
      我躺在一个黑暗的空间里,狭窄得伸手可触天地。
      我静静地回味一切,如同在天空中俯视自己的人生。
      我想女子的想法我不会懂,即便自己是个女子。虽然我不可能是,所但是我确定。
      如果能重来一遍我希望一切都不会发生,没有渴望,没有书,没有学弟。
      我站在高高的山顶,种着属于一个人的一片田地。
      偶尔朝着人们居住的城市眺望。


     

    【附】渔版梁祝

    我不明白为什么女子长大了就一定要嫁人,还是嫁给一个从来就没见到过的人,我在祝府的深宅大院里住到十八岁,我从没见过外面的世界,每天爬到高高的墙上看天就是我最大的快乐.虽然那什么也看不到,连我养的蝴蝶都是成双成对,我就不懂为什么我要嫁给一个我从没见过的人.
    我觉得我爹很笨,他为什么一定要我去崇绮书院读书,如果不出去,我就不会见到山伯,那样我就会安心地嫁给那个什么马太守,这样也许我就会平淡地做一个木头美人.有什么不好呢.我也觉得我娘很笨,她都已经经历过那样的事情,怎么还放心我女扮男装着出去呢?不过真的是要感谢他们二个这么笨,我虽然恨他们的无情,可是我永远感谢是他们生了我,可以让我在世上遇到山伯,尽管我们真的是相逢只是为了分开,尽管我们注定是悲剧,可是我永远也不后悔.
    他们把我锁在黑屋子里,最后一丝阳光也被木板挡住了.我想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难看,肿得发亮的手指,凌乱不堪的头发,还有嘶声竭力的嗓子,可是我不哭,我相信我和山伯会在一起的.
    我喊累了,也打累了,躺在地上,突然想起了刚和山伯见面时的事,那么多人里面我一下子就看到他,仿佛前生见过一般的熟悉.我忍不住要笑,有这么美的山,这么新鲜的空气,这么自由的呼吸,怎么可能不开心呢.只是突然做男装打扮真的有些不习惯呢,总是怕别人看出破绽,胸围让我有些不舒服,我有些心虚地冲山伯笑,这个傻瓜,他也冲我笑呢.
    其实在那么多男生的地方生活真是不容易,好在院士夫人帮忙,允许我住在书库,我可不喜欢那地方,阴森森的,奇怪山伯为什么就天天往哪儿跑.呵呵,想起他还莫名奇妙的挨了我两拳,真是对不住他了,想起他不知道我是女孩的时候傻乎乎的模样,真是有意思极了.
    我笑了二声,好难听.我真的忍不住想哭出来了,可是不可以,我要是哭得很难看,可怎么出去见山伯呢?我转过头,看见纸灯上画着的二只蝴蝶,我得意地拿起它们看,是它们陪着我念书呢.现在它们也一样陪着我,可惜山伯不在旁边.我懊丧地拍了一个脑袋,为什么总是要一直想着他呢?其实我是很喜欢<诗经>的,里面的句子我都好喜欢呢,"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听起来就喜气洋洋的,谁让老师只考那些"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的拗口句子!我抓抓头发,又忍不住笑出声,呵呵,我想起他帮我温书,一起度过考试难关的日子,想不到这半年真的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美好的回忆.
    我昏昏沉沉地睡了又醒,醒了又睡,不知道过了多少时辰,只知道我娘来看了我几回.我真是想抓住她问问她,你也年轻过,你也爱过,怎么就不能体谅我呢?我真的好想问问她啊!!
    我知道,我和山伯终究不能在一起了,可是我不管,不管我嫁给谁,我的心始终是在他的一边,他也一样,只要我们都活着,我们就一定有见面的机会.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不会放弃!哪怕是下辈子!我咬牙切齿的胡思乱想着,小玲子悄悄地把山伯的信从娘那里偷了来,我真谢谢小玲子,有这样一个朋友,虽然在亭台那里辛苦她了.可是我也是实在没办法.我这辈子欠你们的太多,我真是还不起啊!
    我满心欢喜地接过信,"祝英台台*",没错,是他的信,是他的字迹!他还好吗?到底有没有想出办法?他会对我说什么?我不敢太快打开信.生怕一目十行一下子读完.我抖抖地慢慢打开.可是上面竟然一个字都没有!有的竟然是星星点点的鲜血!山伯!山伯!我...我...!山伯!山伯!我撕心裂肺地叫着他的名字,他有没有听到?有没有听到?我拼命地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可是我的心在慢慢地往下沉,沉到没有出路的黑洞里,慢慢地变冷,可是我分明听到山伯在轻轻地呼唤我.我惊恐地向四处张望,山伯在哪里?不是山伯,是他在弹琴.弹那首我被罚站时他弹的那首曲子.他想对我说什么呢?我哭到没有力气,我拿出笔,那封沾满他的血迹的信仿佛尚有他的体温,我摩挲着,我在上面写字,我努力回忆那支曲子的旋律,我知道他想对我说的话.
    我不后悔,山伯已经娶了我了,他为我涂过胭脂,他为我描过眉毛,我闭上眼睛,我知道他就在我身边.他抱过我,他亲过我,观音大士就是我们的见证,山水为证,滂沱大雨为媒,我们不怕分离,我们不怕.从他知道我是个女孩开始,我们就决定要不顾一切的乱到底了.雨下多久,我们就在一起多久,我希望那雨永远不要停.彼此的属于,彼此的牵挂,我多么羡慕飞来飞去的蝴蝶.
    我慢慢地磨墨.我想仔细地记住我和山伯之间的一切.他们说人死了要喝孟婆汤,我是绝对不会喝的,我要永远记得和山伯之间发生的事情.他要是喝了我就逼他吐出来.呵呵,都这时候了,还想这些干嘛.他也不会喝,我让他到我家提亲他就果然来,穿着小官的官服,拿着脏兮兮的喜饼,可是他却跟我说让我放心,我当然放心,我从来就是会在对与不对之间选择的那种人.
    可惜的是,我们还是不能在一起.我已经没有力气了挣扎了.我任他们摆布着,画上厚厚的粉,穿上大红的嫁衣,他们折磨的只是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已经去找山伯了.我知道我娘也是心疼我的,可是我不能原谅她,我狠下心闭上眼睛谁也不看,这双眼睛是要留给山伯的,山伯,你不要急,你慢慢的等我,我告诉你,你也放心.
    爹告诉领队不要经过山伯的坟,呵,真是狠心的爹啊.你真的就那么狠心?我哭不出来,我只有闭着眼睛,我知道山伯见不到我是闭不上眼睛的.果然,另一条路根本走不通,我一点也不惊奇,山伯怎么会让他们绕路走呢?我静静地坐在轿子里等着.我知道我离山伯越来越近了......我摸了摸山伯的信,这回上面又有了我的字,山伯面对它的时候,会是怎么样的无奈和痛彻心扉啊!山伯,我来了,你要等我!
    小玲子在尖叫,告诉我她看到山伯的坟了,我大声地喊,叫他们停轿,我要下去!我跌跌撞撞地从轿子里爬出来,我睁开眼睛,老天也在替我呜咽.风却突然停了.山伯啊,你若是真的有灵,你出来啊,你出来见我啊!我好想你!我扔掉凤冠,脱掉嫁衣,那些东西好重,好脏.压得我喘不过来气.我要为山伯穿着素衣!
    雨下来了,我仰起头,让它把我脸上厚厚的粉全都冲掉,我就这样干干净净地去见山伯.双眼泣血没关系,山伯会为我吻干,朱唇傅彩没关系,老天会把它们全都洗得透明.生而不能在一起没关系,我们还有另外一条路......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整理]火刑

      这是个关于信念的故事,不过主人公不是那个姓布的老外。
      某个夏夜,某个宿舍,某几个动物蜷缩着,默默祈祷着:凉快点吧。
      然后来了一个闯入者,身形矫健,动作轻盈,在夜幕中悄悄地接近了我的床。
      这时候我表现出了一个神学者应有的警惕性,一把抓住了这个家伙。
      一只肥肥的蛾子。
      神在人间的化身——舍长下床过来,看着它,表情很专著,也很严肃,然后扭头看着我,我能感受到他在说:它侵入了神的领地,亵渎了神的尊严。
      但我没有把它交给舍长。
      我呆呆地看着蛾子,视线凝结在它胀鼓鼓的肚子上——天热,晚上没吃什么东西。
      舍长从我的脸上解读出了异样的神情,不是对造物主的崇拜,而是对撒旦的迷恋。
      他一把夺过蛾子,目光如电瞪着我,那是在说:清醒吧!迷途的羔羊!!这是丽丽斯的女儿,撒旦的奴仆,她在诱惑你走向灭亡!!
      我从呆滞中惊醒,羞愧得无地自容,我没有能抵抗住诱惑,我玷污了神的殿堂,啊,请主饶恕我吧!
      舍长扯开蛾子耀眼的翅膀——诡异的图案与神的庄严是那般的不协调。
      舍长扭回头。
      舍长说:它必死。
      因为渎神。
      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夜魔,我的目光已经恢复了以往的坚定——承认你的罪行,我们会让你痛快地死。
      它挣扎着,但是不开口。
      它拒绝。
      舍长回头看看我,我看看他。
      火刑。
      是的,火刑。
      
      它仍在挣扎,但在神的信徒面前,一切都是徒劳。
      曾经艳丽的翅膀已经破损,被厚厚的蜡固定在一张纸上。
      然后重新用目光审问了一次:愿意承认你的罪行?
      还是沉默。
      火刑。
      是的,火刑。
      
      伴随着吱吱的火烤的声音和淡淡的烤肉的香味,蛾子扭动了两下便在烈火中永生了。
      我们看的很满意,感觉如同曾在某个世纪盛行的抓魔女运动的狂热者。
      然后我们去睡觉,很热,但是睡的很安稳。
      
      以上是个关于信念的故事,我们坚持了我们的,它坚持了它的。
      虽然好象有主动被动的区别。

    [整理]四少和瞳瞳的故事-篇外篇

    “老菜!!电话!!”
      舍友站在门口,一脸不情愿地吼着。
     中午一个个都成了老猪转世,躺在床上都懒得翻身,该接电话的这位倒霉,谁叫他离电话最近。
      懒懒散散下了床,总觉得有点意犹未尽,不紧不慢再打个哈欠。
      “靠,以为自己是天皇老子啊,还要我举着话筒伺候你!”门口的自封太监忍不住了。
      我一边伸手接电话,一边问着:“男的女的?”
      男的就挂,谁叫他小子不懂得皇帝也要午休。
      “女的,听声音是你妹子。”
      太监完成了任务,自各儿回该贴个“敬事房”的牌匾的床上躺着了。
      “哎……”对着话筒我有气无力地哼哼着。
      “老哥!我瞳瞳啦!在睡觉啊?”丫头总是精神好,说话都觉得在跳迪斯科似的。
      “知道还问!积点德还行?”确认是自己亲妹妹口气自然粗了许多。
      “哎呀,妹妹有急事嘛,当然要老哥帮忙啦!”装可爱,这丫头就会这招。
      “芝麻大的丫头片子能有多大事?快说,困着呢。”为了烘托效果,我打了个哈欠。
      还别说,真困了。
      “……帮我打个电话回家,跟妈说我晚上不回去吃饭啦。”
      “少来,以为你哥钱多啊,没事替你打电话!……姑娘家一个人到哪里去疯?”
      “哎呀,这个你就别管啦,和同学去买东西啊,女的!”听最后两个字的口气,她表情应该跟董存瑞要拉弦似的。
      “一帮丫头片子就晓得买东西……刚才那是谁的声音?是在叫你的名字啊?……没有?少来,跟你哥装什么蒜?一听就是个男的,还公鸭嗓子!”我听力特棒。
      宿舍里几个转过脑袋看着我,那意思是:哥们,噪音超标了。
      “没什么的嘛,同学啦,过生日请客啊,好多人的!真的!”这回换成黄继光了。
      “我不管你,跟朋友一起玩可以,别在外面瞎胡闹啊!这年头可乱的很!没看报纸上前两天哪儿的隧道又有女尸??”
      我搬过边上的凳子,索性往门口一坐,端着话机开始说评书。
      “哥哥可是看着你长大的,你还小,不懂事,有些事情可要注意啊……”
     对面上铺的一个老兄坐了起来,打个哈欠,然后带着恶心的笑容嘲我招呼:“我说居委会他大妈,能不能快点?再过7分钟我那口子要打电话过来催我一起去自习哪。”
     我按住话筒扭过头直盯的他不好意思无地自容:“都知道什么点儿去自习还打电话招呼,你夫妻俩以为是演小品啊??你以为电话局的MM挥汗如雨给你们接线她容易嘛她?还要这么折腾她?”
      哥们羞愧地缩在一边反思去了,我重新对上话筒。
      “喂,听到没有?哥哥说现在这个人复杂……喂??喂???”
     然后大家共同出钱买地话机被狠狠地砸在桌上,因为无辜而发出大声的惨叫。
      屋里的诸位看着我,希望我能给这命苦的话机一个说法。
      “妈的,现在的丫头,翅膀长硬了,连她老哥都敢蒙,出去泡凯子。”我又用屁股狠狠地砸了一下床板,虽然它也叫的很凄惨,但是它是我的,所以没人有意见。
     终于有人搭话了:“你妹也不小了,该找个男朋友了。妹子大了不中留啊。”这小子是独生子女,晓得个P。
      “哈哈,大哥你不会有恋妹情结吧?是不是酸酸的?这年头可兴这个。”换了个声。
      我慢慢走过去,照着小肚子就是一脚。
      “噢~~~~~~~~~~~~~~~~~~~~哥们开玩笑嘛,怎么也没个手轻手重的啊?”
      我走回去,往床上一倒。
      上铺的贼头贼脑窜了下来,端着话机跑门外去了。
     
      还别说,怎么真有点酸酸的。

    [整理]瞳瞳和四少的故事-外篇

    说这些话是因为我觉得自己现在也还是喜欢瞳瞳的,也许不及往日来的强烈,却是纯粹了许多。

    我喜欢穿梭于不同人的圈子里,以不同的方式交流,所以总能认识许多人。在下面提到的这个圈子里,我是个类似小丑的角色,陪先生小姐打发无聊时光的货色而已。
    圈子里的头头是个能混的人,总爱一个电话拉我去陪若干生人吃饭,吃完就自来熟。那天闲的慌,可巧他有饭局,便又去了。我一般是不在乎都有谁在座的,反正见着帅哥就踩,见着MM就抬,这便是小丑的责任,大家哈哈一笑,认个朋友,拍P股走人。那天只有一个MM,头头说叫瞳瞳,但是绝对别惹她。这是个特例,因为以前蹭饭没有这样的规矩。所以我不置可否。席间总是很乱的,一气胡扯,打发时间。倒是这个瞳瞳没什么言语,只在喝酒。有两个外校的跟她都酒,她倒是不挡。看不惯两个人的习气,揪着他们的小辫子撺掇众人把他们两放倒了,抬都抬不走。散席前我才找茬跟她碰了下酒杯,她随意,我干,这是南方人喝酒的习气。放下酒杯,我突然说了声:分了?大家很吵,似乎只有我自己能听见。
    散了席天色还早,把倒下的几个塞上车,剩下的就上街散步,天气热的很,屋里闷。
    可能也喝了不少,所以不能说记得当晚所有的事情,只记得和众人走散了,除了总是发愣的瞳瞳。她似乎说了好多,说到她是多么的喜欢四少,说到为什么爱情这么苦,说到现在如何的麻木,说到自己如何的自虐,和一个不三不四的人一起走也毫无感觉。我没有多少说笑话的心情,喝多了总是这样,没有恋爱过也没有什么发言权,说我不三不四也不能说太冤,所以就沉默,听她带着一种别扭的笑容不停的说。
    只是走到四岔路口的时候有点茫然,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她也会停下来沉默,等着我做决定。“那就用抛硬币吧,”学工科的喜欢用概率解决问题,“正正向前,正反向左,反正向右,反反就往回。”没有等她表示赞同,我便抛出了硬币。“向前。”于是这个问题解决了,她又开始说,我则充当最虔诚的信徒。每到一个可以算做路口的地方,便抛一次,然后再走。她的话越来越多,只是内容开始变了,说到小学时养的猫,中学时暗恋的老师,毫无头绪,想到什么说什么,气氛好了许多,偶尔我也能插上两句嘴。只是硬币不争气,居然扔回了校门口,头头在那里等着。
    回到宿舍众人都睡了,接到了头头的电话:“说过别惹她。”“我没。”“别动她,她是四少的人。”“现在应该不是了吧?”“具体我不管,四少是我哥们,别让我为难。”“靠!我TM就不是你哥们还是怎的!”
    我和头头僵了,也退出了那个圈子。倒是和瞳瞳熟了,偶尔还能聊两句。话题说来说去,最后总是落到爱情头上,落到四少头上,这让我有些不快,光棍并不喜欢这类话题。但她还是在说,她的爱,如何的深沉,如何的无奈,诸如此类。我只能想,可能每个MM被甩了都是这么感性的。
    时间长了,这种交流成了习惯,每个星期总有几个晚上要一起去散步。话题也多了许多。我没有爱过,所以不能确定是否喜欢她了,但是散步的感觉很好,这就足够。
    有一天我们在看星星,天晓得为什么。我从背后揽住她的腰:“忘了他吧。”
    我能感到轻微的颤动,但是并没有拒绝。
    我们接着看星星。
    “总是很难的。”她幽幽地说。“我也说不清怎么了,我想我和他永不可能再聚首了。但是却无法抑制自己去喜欢他,没有目的,只是喜欢,纯粹的。”
    “你这是偏执,已经不是因为他值得喜欢而喜欢了,只是为了让自己继续喜欢而喜欢,偏执并不都是坏的,但在这个问题上,总不是好的。放手吧,也给别人机会。”
    “我也说不清楚了,也许自己真的是偏执了。但是却无力摆脱,也许根本不想摆脱。”
    她哭了,也很轻柔地挣开了。
    “我想我没有办法忘了他,也没办法彻底喜欢你。有一天也许我真的摆脱了,看开了,忘了他了,但是照样不会喜欢你,也许这也是偏执,但这是不可能被摆脱的。”
    我败了。我可以说无数的道理,但是都没有用。
    我在失恋的时候才明白自己恋爱了。

    瞳瞳始终是朋友。
    散步的习惯逐渐没有了,她终于有了男友,不是我,理所应当。
    但瞳瞳始终是朋友。

    我也还是喜欢她,这,也是偏执吧。

    [整理]丫头想什么呢

      “抱歉,不是成心跟你挤,实在是没座了。”
      我把餐盘往两人桌上一搁,坐在了一个小姑娘的对面。为了增加我言语的可信度,我的胳膊在后面抡了一圈,扫过卖当劳里每一张被人塞满的桌子,直到扫回这个座位:仅有的一个空座。

      小姑娘大约是没遇到过抢座的,脸居然都涨红了。欲言又止了几次,总算憋出句话来:“可是……那位子有人了。”
      我夸张地跳了起来,然后手贴着椅子上方在空气中摸了几把,确信没有把她的隐形的朋友坐扁了。然后重新坐下,脸上带着更夸张的疑惑:“他,在,哪,儿?”
      这回她的脸又红了几分,多少因为有点理亏:“他……就快来了。”
      我胜利了,心里暗暗树起个V字。
      打开汉堡的盒子,揭开包装纸,狠狠咬了一口,然后缓缓对她说:“那就等他先到……俺再让。”
      有点噎着了。
      她恶狠狠咂了口可乐,瞪着我。
      很不幸,并不是每双正义的目光都能让我觉得愧疚的。
      
      有必要说这丫头长的还是不错的,以至于不夸她漂亮我都觉得有点对不住良心。虽然没有沉鱼落燕闭月羞花那么厉害的内功,至少也能让每束随意扫过的健康成年男性的目光在她身上上下来回转上三圈。我坐在她的对面,自然不局限于三圈这么简单。
      
      这当口有个漂亮女人站在桌子边,而且看来没有走开的意思。更可气的是她穿的蛮体面的,居然盯着我的汉堡一点没有害羞的意思。
      我看了看她,然后疑惑地看看对面的小姑娘,眉头拧成个问号的样子,那是在问:“你认识她?”
      为了表明她的理解能力强,她赶快摇摇头。
      我重新审视了一下这个不速之客,明白了一件事情:那丫头应该不认识她,不过我应该。整个早上我一直跟着她在商店里晃悠,嘴里这份套餐就是她掏钱买的。
      我觉得该说点什么,就冲着她摊了摊手,意思是Sorry,没有空座啦。然后心安理得继续啃我可爱的汉堡。
      她站的有几分不耐烦,看了看手表,又打量了一下我丰盛的食物,终于开了口:“我到隔壁的店里看衣服,呆会儿就回来。”然后扭头就走。
      我继续和我的汉堡缠绵着,只是伸出胳膊在头顶上稍微晃悠了两下。
      她在门口停住,又转身回来,从包里掏出手机往我面前一摆,说:“我呆会儿打电话叫你。”
      然后又跑了。
      我不情愿地腾出手,又在头顶上晃悠两下。
      
      等到我把薯条干掉半包的时候,这个椅子的主人还没出现。我靠在椅子背上,肆无忌惮地打着饱嗝。
      手机木愣愣地傻躺着,丝毫没有想叫唤地意思。
      我看看对面坐立不安一分钟看三遍手表的丫头,突然想搭搭腔。有人说现在的世界人与人缺少交流,这说明他不认识我。
      “在等……这个?”我树起小拇指,前后晃悠了两下。旋即又觉得指头树错了,赶快切换到大拇指,并让它谦逊地在点头。
      大约她没想到我会搭理她,愣了几秒。等反应过来,脸已经红了好多,微微而不失力度地摇了两下。
      绝大部分小姑娘在这种情况下都会漠不做声装聋子或者嗲嗲地说“妈妈说不要和陌生人讲话”,她没有,说明个性活泼,而且分泌胆汁的器官容量不小。
      “那是……老公?”我伸长脖子故做惊讶。虽然这丫头不象到了年纪,可这年头什么说的准。
      “不是啦……一般朋友啦……”丫头摆摆手,坚决表示不承认。
      “非常一般的朋友。”最后她缓了口气,坚决地说。
      尽管如此,脸色倒是红的更厉害了。我想如果每个中国人在谈到一般朋友时脸都这么红,中国人就绝对不会属于黄色人种。
      “哦,是这样啊。”我一时没想到该说什么,就找了一句废话出来挡一挡。
      这当口我发现可乐杯子里还有两个没有融化的冰块在漂荡,便把注意力转移到这姐俩头上去了。

      对面的小姑娘这边看看那边瞧瞧,找不到打发时间的东西。看看我无聊地拨弄着冰块,终于下定决心主动跟我搭话。
      “刚才那是你……老婆?蛮漂亮的。”
      “样子还凑合。”我得意地直接用手擦擦嘴,“不过不是我老婆。”
      “哦?那跟你这么熟?”小姑娘眼睛一亮脑袋一歪,整个一副求知的欲望。
      这丫头有点自来熟。
      我眼睛一眯,带着几分怪异地笑容说:“也就陪着逛街而已。”
      显然这个“陪”字有点误导的作用,小姑娘带着几分惊讶和羞涩的笑容一个人琢磨了半天,最后弯下腰低声说:“……陪?”
      “是啊。我就是靠陪混饭吃的。”
      话出了口我觉得好象有歧义,便解释了一下:“比方说现在吃的这一顿。”
      然后我觉得好象歧义更大了。
      小姑娘好象一下子发现了人类进化的秘密,兴奋得不得了:“你是她……面首?”脸红红的。
      我用了极强的控制力才保证没把可乐都均匀喷洒到她脸上,好半天把它们都咽下去,然后用很大的声音反问:“面首??”好,这下子周围几桌人都扭头过来看。
      “就是傍富婆~~~~~”她用极小的声音拉长了音说,在嘈杂的人声里很难辨认。
      “傍富婆??”我又大声重复了一遍。
      她被周围的人盯的脸更红了,索性声音也不压低了:“就是陪富婆啊!富婆你还明白??就刘晓庆那样的!你还认识刘晓庆?拍电影的?”
      这话说的伤我自尊了,是中国人的能不认识她?为了表示抗议,我沉默了5秒钟然后才回答:“那我算是吧。”
      总算证明了我是面首,她兴奋地往后一靠,脸上是说不出来的舒坦和惬意。
      我抄起已经有点冷的鸡翅,专心致志对付它。
        
      这时候手机响了。
      我愣了半天才明白应该是我去接。
      “喂,翠花啊~~~~~~,啊想我啊?”我一听是萧瑟的声音。
      “我不是翠花,我也没想你。”
      萧瑟愣了半天没说话,一张口声音大的吓死人:“矬人你接什么电话!!!!叫我老婆接!!!!”
      “她不晓得哪里去了,把手机撂给我了。”
      “啊??~~~~~~~~~我难得低三下四求你帮忙陪我老婆逛街,这点事情都办不好??!!怎么把人丢了??”
      “没吃早饭,我饿。”
      “就不能忍啊!!!!!!!算了,我加班加完了,我自己陪!告诉我你们在哪儿,我这就去。”
      整个电话过程我一直保持低调,必恭必敬完成他的每个要求。
      即便如此他最后还是撂下一句狠话:“等我过去砍死你!!等着!!”
      
      其实事情很简单,我是萧瑟的朋友,翠花是他老婆。周末他应该陪老婆逛街,但是他要加班。四棒手不在,只好找代打。可是代打不敬业,一个安打也没有,还被他老婆三振了到卖当劳了。事情确实很简单。
      
      在我挂断直到坐下的过程中一直觉得不自在,过了一会儿才明白是被那丫头怪异的目光给盯的过敏了。她一会儿朝左歪着脑袋盯着我这半边脸,一会儿换到那半边,眼睛眨巴眨巴的。我觉得有种被蜜蜂给惦记的感觉,索性停下摆弄手上的鸡翅骨头:“想问什么就快问,别磨挤来磨挤去的。”
      小妮子总算有了开口的机会,忙不迭地问:“刚才是谁啊?跟她什么关系?”
      从她问话的连贯程度看,这问题酝酿半天了。
      “她老公。”
      “老公??”丫头瞳孔放大了若干倍,虽然语气上极力压制自己的心情。
      “你有意见?”
      “呵呵,没有啦。……他说要砍死你哎,你怎么办?”
      小妮子居然偷听到了我们的话。
      “还能怎么办?先吃,要死也得先吃饱。”
      “当面首真不容易。”
      她兴奋地往后一靠,脸上是说不出来的舒坦和惬意。
      
      丫头朝着门的方向挥挥手,一脸兴奋的表情,看来透明人现身了。
      我抬起屁股走人,也该去等萧瑟了。
      丫头最后说了一句:“我叫某某,很高兴认识你,面首。”
      呵呵,这丫头。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透明人已经占了我的座位,带着醋意盯着我。丫头唧唧喳喳嘀咕着,然后就看着透明人的脸上出现了一种属于惊讶的五官布局。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遇到过面首。